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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考虑在本公司开发的楼盘认购单位。在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保充分理解。

1、关于定金:您交付定金以后,您所认购的单位,信义地产将为您保留至《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约定的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的期限届满之日;如果直至该日,您没有前来售楼处(或指定的地点)与信义地产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您所认购的单位,信义地产将不再为您保留,您也将失去定金;相反,如果该日前信义地产没有为您保留您所认购的单位,信义地产将向您双倍返还定金,作为对您失去所认购的单位的补偿。

2、买方必须一次性确定购房业主姓名和认购房号,一经签定《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购房业主姓名和认购房号不得再更改。

3、买方为自然人时,认购书须由买方本人签字并附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买方委托代理人签署本认购书的,必须向卖方出具经买方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附买方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买方为公司或机构时,本认购书须由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署、加盖公章并附法人资格证件复印件;买方委托代理人签署本认购书的,必须向卖方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资格证件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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